成了‘没人要的尾货’。女主就更加郁卒了。
    于是,男一就自告奋勇,充当她的护花使者。
    当她形单影只的时候,身边有他;当别的姑娘想她炫耀自己的男友买了新的大众帕萨特的时候,他就开着自己的宾利接送女主上下班;当别的姑娘省吃俭用的花两三个月攒的钱买一个lv普通包包的时候,她拿着男一丢给她的‘不值钱的买菜包’——鲜嫩的一个爱马仕的铂金包!
    然后,一系列的闹剧,最后,终于弄明白,其实千金小姐的爹,这个老总也是端着别人饭碗的打工皇帝,这个公司真正隶属一个大集团,而这个集团的真正的主人,就是男一的爹。
    而女主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爱情,她其实爱上了男一。
    因为他的温柔、体贴,因为他的人好,而不是他手中大量的金钱!
    最后,女主和完美的男一happyending了!
    多完美!
    在被廖安如同醍醐灌顶的洗脑下,我看了这个故事,我都感动的热泪盈眶了。这个男一,太tmd的完美了,我要是碰到这样的男人,我哭着喊着都要嫁给他,别说给他当女人了,就是给他当丫头我都认了!
    这个男一,拥有同徐樱桃相似的背景,却没有他那种宛如沟壑一般深不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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