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
还是可惜。
至此一别,悠悠三十余年。
美国这个地方,天高云阔,可惜,说到底,不是我们华人的地盘。这几十年,借了苏罗浮的情谊,用那些古董与黄金做资本,打打杀杀的过来,也攒下不小的身家,虽然说不上富甲天下,为子孙挣一生平稳,衣食无忧就好。
就是我的那两个儿子,都不让人省心。
大儿子没有经过战乱,养尊处优习惯了,到处拈花惹草,惹上了一个白种妇人,生下一个混种儿子。他不敢让她们母子两个回勋家,他知道族规严苛,他那个儿子据说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要是在前清,那就是鬼怪的颜色,那个孩子生下来是要被架火焚烧的。他和那个白种妇人闹了几年,最终,不欢而散。幸好,他知道迷途知返,乖觉的娶了盛将军的女儿,在家里安分的修身养性。他不担心他那个儿子,可是,那好歹是勋家骨血,我去见过他们母子,如果不是亲眼见到,很难想象我的儿子会招惹上这样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长的极艳,妖魔一般的蓝色眼睛,她出身不好,从欧洲一个小国偷渡到美国,住在在纽约最坏的街区,住着最坏的房屋,没有正业为生。我提出,给她一些钱,让孩子回勋家,一步登天,从此他们母子再不相见。没想到,她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