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来过。
这个被人称为‘bigapple’城市被了她很多的惊喜。
比如,她喜欢像汤唯在《北京遇上西雅图》最后的场景中那样,在高高的帝国大厦上,俯瞰整个曼哈顿,还有那条永远东流的和哈德逊河流,从这里,可以看到康斯坦丁那座辉煌的大楼,还有顶部,那个用铂金铸就的一排英文——constantine。
她从外面买了一个南瓜派回来,max大叔正在冲泡红茶。
于是,alice就在勋世奉的书房里面看书。他拥有很多很多的书,这样安宁的环境,芬香的英式红茶,有些风雨的天空,浩瀚的原文书籍,让她偶尔有一些恍惚——仿佛她回到了那些‘已经腐朽的青春’的大学岁月,她喜欢这里!
其实,对于她来说,去不去海岛度蜜月都可以。
反正她已经嫁给勋世奉了,他是一个拥有广袤世界的男人。他不单纯,也没有闲情逸致,这样一个复杂而残酷的男人,她知道他,也了解他,既然最终选择了结婚,她就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进入他的世界,并且适应他的生活。
勋世奉没有时间度假,他的身份注定了他无法像普通男人一般,同新婚的妻子到马尔代夫,在碧透海边,银白色的细沙旁边,那些浪漫的小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