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三个死党还没进所,其余都是老头大叔,她依旧是一个人。
这才是她最熟悉的环境,连伤都好得飞快。
一晃便是多日,太史阑估算着,路上可能已经走了十日,帘子里溜进来的风微热,车外路人的口音也有变化。
这天晚上,她第一次和看守的人搭上话。
“这位小哥。”她叫住来送饭的人,低低道,“帮个忙,我送你银子,你放我走!”
送饭的人一怔,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粗糙的手掌摊开,“银子呢?”
她摘下领口一枚珍珠纽扣递过去,她不喜华服美饰,从邰世竹那里拿的衣服都是最简单的,这枚珍珠纽扣因为不是装饰品,才没被她取下。
那手紧紧一握,将珍珠握进了手里,对着日光照照成色,随即冷笑一声,转身就走。
“哎!”她叫住那人,“你收了我的珍珠……”
“那又怎样?”那人狞笑,将一张满是斑痕如锈迹的脸探进来,“你的东西本就该孝敬我们!要不是公公不许我们接近,你早给我们扒光了!想走?做梦!”
“卑鄙!无耻!下贱!龌龊!”她怒骂。
“我就卑鄙了,怎样?”那人嘎嘎怪笑,看她死死盯着他腰间钥匙,眼神愤恨,越发得意,炫耀地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