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朝廷时分时合,向来是朝廷头痛的对象。听说这些年五越和西北边的西番勾结,行事风格也有了变化,开始往内陆迁移,和咱们通婚,学咱们的文字和手艺,但他们这些人,其实都很顽固,也很团结,聚居一起,安定年月就老实营生,但凡有什么事必定起来闹哄,到哪里都让人头痛。不过寻欢倒不怎么和他们兜搭。”沈梅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躲在一个汉子后,小心地探头答。
“干!干!干!”花寻欢还在踩。
众人鄙视摇头。
“啪,啪,啪。”掌声清晰。有点突兀。
花寻欢踩得正欢,听见鼓掌声一怔抬头,正看见太史阑没有笑容,却也没有鄙视的脸。
她一边鼓掌一边对花寻欢轻轻点头,眼神微微赞赏。
花寻欢愣了愣,她认识太史阑,二五营凑满数的最后一个嘛。只是今日才正眼看清这女子。
冷峻,平静,立在那里,如少年一般脊背挺直,让人想起天地间挺立的标枪,枪上一抹红缨洒脱飞扬。
在这宜男宜女,风神独特引人的女子眼底,她没看见众人常有的畏惧而又嫌恶的眼神,而是平等和欣赏。
还有同等的骄傲。
“你,”她也点点头,一指太史阑,“我喜欢。不过,”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