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克激动得有些不能自持,紧紧握住手里的剑柄,颠声问道:“为什么?里维斯叔叔?”
里维斯把磨刀石扔还给牛郎,踏前一步仔细整细了一下霍克被风吹乱的衣襟,平实的道:“因为,你唤我为里维斯叔叔。三个孩子里,只有你还记得我是你们的里维斯叔叔,而其它的人已经被权利与欲望腐蚀得什么也不剩了。”
整好衣领,又将霍克的披风系带也仔细系好,退后一步满意的看着整理好仪容后显得英俊帅气的霍克,笑道:“还是这样好看,真像我姐姐。知道吗?孩子,只要你仍有一天管我叫里维斯叔叔,那么里维斯叔叔就会坚定的站在你的身后,就像我对姐姐承诺的那样:我会爱护好我的小辈,谁欺负都不行!”
霍克大震,猛地翻身抓住里维斯地手臂:“里维斯叔叔!”
“我在。”后者坚定地答,年过四十的腰杆挺得笔直。
霍克说不出话来,以盗贼为职业地里维斯的手臂和战士或是剑士相比,显得干瘦而纤细。但这样紧紧抓住它,就是能感觉到一股子坚韧的力量,让自己感觉到了信心和勇气。有时候,父辈们就像一座永远推不倒的大山,无论何时都可以依靠,无论何时都可以从他们那里汲取力量。这与是否强大无关,也与手中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