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两下,只两下子光芒,就割开了他们的脖子。杀这些人对于现在的赵榛来说,真是和喝凉水没区别。
其实,对于前世为特种兵的信王赵榛来说,杀人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们只要用一把剑在人的脖子上划过,只要割破那条大动脉,一切就可以结束了。
信王赵榛舞动双剑,两剑就杀了两个金兵。“信王无敌!”“信王无敌!”周围的义军纷纷喊了起来。
在这时,一名金兵将领冲了上来,手提一把长枪刺向赵榛。信王赵榛灵活的跳了一下,他飞跃而起,躲过长枪。然后在飞跃的同时把兵器挥动,又割了两个金兵的脖子。在他站定后,再飞起一脚,把那个偷袭他的金兵将领踢飞了。
胡贝尔倒在地上,胸口火辣辣的痛。那个汉人真是一个魔鬼,或者说他没想到一个人会这样强。这样的人胡贝尔从没见过,就是他们女真人所有的部落中挑选的最勇猛的战士,也没这样的身手吧,
这个汉人杀人这样轻松,怎么会这样轻松呢?多少也是要用力的呀,但信王出手却是能少用多少力就少用多少力。只是轻轻的一下,就能获得最大的战果。这正是最高明之极的剑术。
“跟随信王,驱逐金狗,信王无敌,复我河山!金狗不除,誓不休战!”所有的义军一并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