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的一个士卒,怵伍长,怕什长,但一般不鸟里长,管不着老子。
同样的,一个士卒,有再大的冤,也只能找伍内兄弟论理,把伍长罢免了。最多只能上报到什长,让什长做主。
士卒敢越级找里长,亭长,乡长。即便是真冤,也触犯军法了。
里长,亭长,乡长忙着呢,遇到这号的冤假错案,先打苦主一顿再说,冤上加冤就对了。
若是一满员万兵之军乡,一个兵哪怕一月有一件事来找乡长,乡长一天就得处理三四百件事,那是不可能的,那产生的冗余,足以把军队拖垮。
军中论的是法,不管什么冤不冤的。敢再犯,把冤的砍了就是了。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有问题的人。
军中将校士卒有冤,只能在军中解决,找军外的青天大老爷是不行的,那个一犯,倒是不用打板子,直接就砍了。
对于不再信任自家军队的士卒,一经发现,即就地正法。
这就是北盟的军法,既公正严明,又反动透顶。
北盟之所以在刘虞眼中秩序井然,就来源于这种阻断式的区块化博弈架构。再多的地,再多的兵,实际都分解成了一个个区块,权力在单一区块内就自主运行了。
兵无将令,自己就会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