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军制略”规章,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真正施行。分军制略提出,军分三等,一是常备军,二是续备军,三是后备军。
常备军三年,驻营,全饷。期满后退任续备军三年,每年集训一个月发全饷,其余月份从工从农,减饷一两发放。期满后退任后备军四年,按续备军月饷之半待遇,第二、第四年参加会操,会操期间全饷。后备军役满后,转为平民,饷银停发。十年兵役始终勤奋从役的,可以任为初级官弁。
在书房架上找出这一材料,陈安如获至宝,仔细研读良久。看完后,陈安点头不已,暗自赞叹,朝廷之中大有人才,只是这些明知拙见都被束之高阁了。
也没有什么可以修改的地方,除了将出任初级官弁改为享受公司相应层级人员待遇外,直接照搬照抄,陈安拿出纸笔将“分军制略”抄录下来。
电报征求几位在外坐镇的管带,都获得力挺。科瓦尔更是举双手赞同,北方工业公司最缺的就是粗通文墨的员工了,那些不识字的雇工是非常难培训成技术工的。
只是陈安拿给陈老爷子看时,陈老爷子思忖一二后,提出建议,“照此办理是有必要的,但是没必要全部转入公司,毕竟军队也需要一定骨干留下来的。”
陈安愣了一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