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也为了不降低贪渎之后的生活水准,这个合理出台的养廉银,其标准的设定简直是无比荒唐的。
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正俸的十倍到百倍,甚至更高。例如总督一职,每年养廉银就达到一万三千至两万两白银,超过正俸一百多倍,巡抚亦有近百倍,而知县的养廉银则有四百至两千两,大约相当于正俸的十余倍。比如台湾巡抚的正俸每年不过一百五十五两,而养廉银则高达万两之多。
可见品级越高,养廉银补得越多。从另外一个方面解释的话,就是官越大贪得越多。
养廉银根本没有解决满清王朝从上到下的贪腐问题,只不过现在更是拿的心安理得了,或者说有了充足借口之后贪得更多了。养廉银制度一建立,就因为种种问题导致亏空不断,最后只好逐年拖欠,以至于官员们几乎肆无忌惮挪用公款,对外宣称养廉罢了。至于拿了多少,反正大家一起拿的,又有谁关心呢?
北洋练兵开始,深知养廉银弊端的袁世凯,直接就采用高薪制度,北洋六镇的军饷直接就高出绿营、巡防营数倍之多,还重新恢复了必要的公务开支部分,从而彻底取缔了养廉银制度。
民国初年,掌权者多是高薪的北洋军阀,或是矢志革命的民党分子,薪水问题并没有影响到各方的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