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加职,用两次,要是检校三公,就能任命多人,提高官职利用效率。唐朝中后期甚至有检校太师等检校三辅,此时的检校制度也已经陷入其发展的中期,完全失去了早期由皇帝直接派遣监督、核查的作用和地位,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五代十国和宋朝。
检校制度要认真说起来,在封建时代本该是一个比较先进的制度,但问题在于这一制度只能在皇权有充分权威的情况下发挥作用,而且要在多相制的民主基础上。由于在检校制度下,检校官员有临时性和监督性,在唐朝以后尽管不乏有权威的皇帝,但是往往缺乏多相的政治环境,即使有多相的政权,也因为宰相品级很高,限制发挥皇权作用,不像唐朝编制宰相是三品、四品(加衔有五品),后世的宰相都是二品以上,皇帝对仅比他小一级两级的宰相难以形成绝对权威,只有强势君主能控制宰相,或者干脆废置宰相。这样就不能像唐朝那样即保障皇权地位,又能扩大民主执政的范围,增强执政效率。
唐朝检校制度虽然能保障皇权对相权的优势和监督地位,但是对外戚、军阀的制约能力非常有限,到了晚唐,甚至沦为笼络军阀的荣誉职称。再到宋朝,检校官往往是散官,已不再有明确的权限。元丰改制后,仅保留三公、三师以上官员的检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