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化内人”,唐政府又根据其居住地点的不同,将他们区分为“在蕃”和“入附”两种。所谓“在蕃者”,即仍居住在原地者,随着他们的“归化”和羁縻府州的设置,这些地区也就纳入了唐朝的版图;“入附者”则是迁入唐朝境内者,唐一般设侨置羁縻府州进行管理。唐玄宗开元五年曾下诏:“今诸蕃归降,色类非一。在蕃者则汉官押领,入附者或边陲安置”。因此一般来说,唐王朝对于“在蕃者”的控制要松散一些,他们的“化外”色彩也就多一些;而对于“入附者”的控制则要严密一些,他们的汉化色彩也就更浓一些。
对于“入附者”,唐政府又根据其入附时间的长短而将他们区分为“熟户”(或称“旧户”)和“新降”。开元九年诏:“诸道军城,例管夷落。旧户久应淳熟,新降更伫绥怀。……熟户既是王人,章程须依国法”《唐六典》中也明确规定:“凡内附后所生子,即同百姓,不得为蕃户也”。“内附后所生子”,当然也属于“旧户”、“熟户”,可见他们已经成为“章程须依国法”的“王人”、“百姓”了,他们的汉化程度很高,有的已经“同华夏四乂”了。
早在唐高宗永徽年间,沙陀人就归附唐朝,成为“化内人”中的“在蕃者”。永徽四年(653),唐在沙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