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便是一次为他们谋利的改革。
《新城扩建令》规定,出资参与建设东升新城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受新城建成之后的利润所得。如果仅仅如此,那么你哪怕只投资了一贯钱甚至一文钱,你也是股东,也有分得利润的机会。然而李曜同时又规定,最低一股为三千贯。三千贯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这完全是个天文数字,连想都不敢想。
然而,对于那些世家大族、地主豪强而言,三千贯算得了什么?他们觉得,以李曜敛财的能力,投资三千贯,一年说不定就能回本,何乐而不为?就算一年不能,两年可以吧?三年可以吧?总归是赚的,而且一定比地里那点地租要赚得多。
因为有这个基础在,李曜相信,他们这些人不太可能抵-制《新城扩建令》。但是他要的可不止是让这些豪门世家“不抵-制”。从根本上来说,李曜是希望让底层民众因此受益,而这并非不可能。
建设总需要人,建设完了,工厂投产也需要人,按照后世的理念来看,这就是“提供就业岗位”,而在这些人开始在东升新城做事甚至落户安家之后,必然又会出现一些诸如茶楼酒肆、餐馆旅店之类的生活配套设施,又能养活不少人,因此这对于稳定社会环境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君不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