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有一些相关的制度性规定?这个李曜就不太清楚了。还是王笉告诉他,说本朝一条规定女医教育的令条文“女医”条里说:“诸女医,取官户婢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无夫及无男女、性识慧了者五十人,别所安置,内给事四人,并监门守当。医博士教以安胎产难及疮肿、伤折、针灸之法,皆按文口授。每季女医之内业成者试之,年终医监、正试。限五年成。”
在这以后李曜才知道,原来在唐代,女医已经进入了国家的制度视野,专门培养女医的教育机构已经出现。并且,唐代女医教育的设立、学生的选取、医博士教习女医的授业内容及讲授方式、女医的考试及学习年限等,也就都比较清楚了。
李曜为此又稍微详细一些地请教了王笉关于医学教育沿革的情况,根据王笉的说法,从整个医学史的发展来看,中国最早有医学教育是刘宋元嘉20年(443年),太医令秦承祖奏置医学,以广教授。但直到隋朝创设太医署,此前很长时期内,医学教育似乎都处在粗略草创的状态。隋设太医署,应该是医学教育体制化的重要一步,而唐承隋制并进一步发展,才使医教体制具体化和完善化。
不过李曜以医学门外汉的角度来看,觉得还有另一个意义深远的发展,就是医学知识的传承,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