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3匹。若实际雇驼价未含驼料价,以驼日给斗菽为准,往返所需驼料为10.4石。敦煌绢1匹,断价22硕。从敦煌至京师的雇驼价是5.5至6.5匹绢,低于官定脚价。这种差别,李曜为图方便,当然不可能算得那么清楚,便偷懒以价格还算适中的官定脚直作为民间脚直的参数。
其次,关于商税。大唐前期长期未开征全国性的商税。到天宝年间,始开征市肆之税,即《唐会要·太府寺》记载的“除陌钱每贯二十文。”征收的商品交易税为五十税一。唐后期,两税法规定的商税为三十税一。李曜对比后世的经济情况之后一直认为,这农税应该降低,而商税还要提高。
再次,关于途中的货物寄存费用。长途贩运若超过一天的行程,商人必须宿店停货,就发生货物寄存费用,唐代称为邸直。但是有较大一部分是免费的,所以李曜在计算时暂未计入经营成本。
最后,是粮食收购价。这个东西是涨跌幅度差距最大的(无风注:本书初期就有提及)。而李曜隐约记得后世全汉升的《唐代物价的变动》一文把唐代物价变动分为七个阶段,即唐初物价的上涨,太宗高宗间物价的下落,武周前后物价的上涨,开元天宝间的物价下落,安史之乱物价的上涨,两税法实行后物价的下落和唐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