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高宗显庆年间,刘仁轨率兵镇守百济城,“渐营屯田,积粮抚士,以经略高丽。”宣宗大中年间,毕诚为河西供军安抚等使,“以边境御戎,以兵多积谷为上策。乃召募军士,开置屯田”。
也有百姓屯田的现象。如高祖时,河间王“孝恭治荆,为置屯田,立铜冶,百姓利之。”德宗时,也发布过百姓屯田诏令:“天下应荒闲田,有肥沃堪置屯田处,委当管官审检行情愿者,使之营田,如部署精当,收获数多,本道刺史特加褒升。”当然此处诏文中的“营田”是经营田地之意,而非指田制。
唐代营田的经营者最初为军士。如高宗仪凤中,“(黑齿)常之以河源军正当贼冲,欲加兵镇守,恐有运转之费,遂远置烽戍七十余所,度开营田五千余顷,岁收百余万石。”文宗太和七年四月,“以宣武军先置营田,别加田卒,至是敕罢。”讲的都是以军士营田。
同样,唐代营田的经营者也有百姓。如宪宗末,“天下营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可见,宪宗末年,曾一度改天下营田为百姓经营。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诏曰:“诸道除边军营田处,其军粮既取正税米,分给其所管田,自为军中资用,不合取百姓营田。”穆宗下诏军粮不应从百姓营田中取得,这说明元和年间依然有百姓经营营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