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可流通的存款收据,在市面上流通。
唐宋时期柜坊设立得更多,可发行的帖已深入人心。《太平广记》引《唐逸史》说:“汝要钱,可索取尉迟公帖来,此是尉迟敬德也”。吴曾的《能改责漫录》中,也有“取笔写帖付生日:持此於梳行郭家,取十千钱,与汝作业。”此二篇虽为当时神话,但钱帖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是可见的。
柜坊接受存款人的帖(就是支票),就支付通货的事实,在大唐就已经有了。就是到了北宋时代,在健全的柜坊中也还是这样的实行着。大唐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比较发达。印刷、造纸业也得到较大发展,此时期印刷、造纸、丝织、金属、陶瓷等手工业品都有很高水平。甚至可以说,已经有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如已出现“飞钱(汇款)制度。作为纸币的基础,大唐造纸术在汉代基础上有了更大的发展。据新唐书载,大唐已开始用厚纸制作和使用纸器、纸杯。在晚唐,中国已经发明了用植物纤维造成举世闻名的宣纸,这就为宋代使用纸币打下了基础。
本书前文曾说过,唐宪宗时,就有飞钱和便换,凡商贾到京师,可将钱送存诸路进奏院(各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也可送存在诸军、诸使、官家,由收存人出给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