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然逋散,转徙就食,行者甚众。”愤然指责“殷富之家、官吏”、“宿豪大猾”等贵富集团的侵吞兼并及其对下层百姓造成的严重危害。但是,这些诏敕形同具文,贵富集团“横恣侵渔”,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根本不放在眼里。当时,权相元载在长安城南,“膏腴别墅,连疆接畛,凡数十所”。其中一所别墅,“以奴主务,自称郎将,怙势纵暴,租赋未尝入官”。权宦鱼朝恩在通化门外有一田庄,“连城带郭,林沼台榭,形胜第一”。佛寺、道观田庄也异常膨胀,“凡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观,吏不能制”。
贵富集团持续的猖獗的土地兼并攫夺无法得到根本遏制,最终彻底瓦解了均田农户经济和国家均田制、户籍制以及租庸调制。德宗建中元年,朝廷被迫废弃均田制,实际上承认了土地买卖和兼并积聚的合法性。在此之后,贵富集团的土地兼并积聚进入了毫无羁绊的发展阶段,规模巨大的田庄大量涌现,土地资源所有在社会上下阶层之间的差距更加巨大,贫富分化犹同天壤。德宗贞元十年,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对当时情形有所概述:“今制度弛紊,疆理堕坏,恣人相吞,无复畔限。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强豪,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庐,终年服劳,无日休息,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