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 第144章 天坛宪法草案
列席及发自。
    第十一章宪法修正及解释
    第一〇九条国会得为修正宪法之发议。
    前项发议,非两院各有列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同意,不得成立。
    两院议员,非有各本院议员总额四分一以上之连署,不得为修正宪法之提议。
    第一一〇条宪法之修正,由宪法会议行之。
    第一一一条国体不得为修正之议题。
    第一一二条宪法有疑义时,由宪法会议解释之。
    第一一三条宪法会议由国会议员组织之。
    这一宪法草案与《临时约法》相比,明显地扩大了总统的权力(如规定了大总统有颁布紧密命令权等),但袁世凯还是不能接受。更何况该宪法草案对总统任期有了明确规定,袁世凯这样的人,如何能受任期的限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