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法》公布外,特此布告,咸使闻知!此令。”
民国四年双十节袁世凯又有尊重民意之申令云:
“……先后吴呈请改定国体,佥谓共和不宜于中国,无可讳言,惟有俯顺舆请,速定君主立宪,以慰薄海人民长治久安之望,各等情。本大总统披览之余,以为改革国体,事端重大,倘轻率更张,殊非所宜,但《约法》所载中华民国主权,本之国民全体,解决国体,自应听之国民。
“昨准代行立法院咨请公布《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业经颁令公布。本大总统受国民之付托,以救国救民为己任,民所好恶,良用竞竞,惟有遵照《约法》,以国民为主体,务得全国多数正确之民意,以定从违,京外文武官吏,有保全地方治安之责,应各督饬所属维持秩序,静候国民之最后解决,其膺选举监督之任者,尤宜遵照法案,慎重将事,用副本大总统遵守《约法》,尊重民心之至意。将此通令知之。此令。”
《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布后,即设立国民会议事务局,局长是顾鳌。这个事务局就是执行机构,推动国民代表的产生,和产生投票决定帝制,下面各色各样的电报可见当时袁世凯及其党羽的运作。
有史料记载国民会议事务局的“尽职尽责”。
“各省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