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原告被告
“何人击鼓鸣冤?”县大老爷惊堂木一拍,官威十足。
“民妇金柳氏,今天傍晚去镇子西边的小树林骑马,结果发现那边的小河里有一具浮尸,特来向大人禀报。”低眉顺耳,我表现的跟时下普通的家庭妇女没有什么区别。
“大胆!”县官果然像我想象中的那样人头猪脑:“那具浮尸躺在那里,今天没人发现明天没人发现,怎么偏偏被你给发现了?还有,你一个妇道人家,在天快要黑时还骑马到处乱跑,你就不怕遭人劫持?依我看,就算人不是你杀的,你也逃不脱关系!还不快给我从实招来!”
这是什么道理,我是女人就不可以骑马了?我喜欢大晚上骑马碍着你了?这个你就可以判定我非奸即盗,你当你自己是福尔摩斯啊?
“启禀大人,民女家父酷爱骑马,所以民女也喜欢没事跑两圈,这没什么好奇怪的。第二是,这具尸体不被我发现,也会被任何一个人发现,依照大人的明断,谁发现谁就有嫌疑,这样下去,还有谁敢报案?”
“好你个伶牙俐齿,那本官再问你,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自己是清白的?”
我的天啦,清白之人不用证明,只有你拿证据证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