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的邓思敏,先摇头又点头,“我吃了。”这可是她第三道产品,前两道太不成功,她不舍得浪费材料,东西都进了她的肚。几个小时过去了,胃里还鼓鼓的。
    邓思敏心虚地问,“是不是不好吃?”前面两次更不好吃,她吃完后对人间美食的兴趣少了一大半,“我在店里吃的挺好的,不知怎么自己做不出那个味道。”
    吴明有点明白了,“店里的加过猪油,你加了吗?”
    “没有。”邓思敏恍然大悟,“难怪我吃着总觉得少了点东西,还是你有经验。”
    吴明噎了下,好吧,现在的姑娘们。他把注意力从粗糙的食物上移开,电脑开着,“在上网?”
    邓思敏点点头,过去点开一条论坛新闻,“刚看到这个,你说警察怎么能这么做呢?”吴明凑上去看了下,路人捡到钱包交给了警察。得到通知去派出所认领失物的钱包主人指出,钱包里本有五千元,现在只剩三千元,一定是捡钱包的吞掉了两千。路人反驳,如果他有心吞掉钱,干吗还把钱包缴给警察。
    双方在派出所大吵三个小时,最后警察判路人和钱包主人各承担一半损失。因此,路人做了好人后,还被罚出一千元。
    留言的人不少,除了替路人打抱不平的,居然还有不少认定路人肯定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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