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手在念颐腰上扶了扶,他让她站得稳稳的,起落的广袖间充盈着松柏清新的气味,念颐无意间嗅到,恋恋他身上的味道,心理愈发复杂了。
他大概是要为她穿鞋吧,一手托着绣鞋,眼神脉脉地望向她掩在裙襽里的脚丫。
念颐瞧出来,不甚自在地咕哝了句什么,和他在一道儿矜持是不必的,她稍犹疑,倒是慢吞吞把脚伸了出来。
适才动荡得太厉害,白绸袜宽松,不知何时掉在了地上,她自己也唬了一跳,脚居然就这么未着丝缕伸出来了。
念颐是侯府嫡出小姐,大家闺秀,她的脚从来不曾走过多长的路,穿的也都是绵软的好鞋,针脚齐整还是其次,主要是底下人花的心思,光是纳鞋底便花了好大一番功夫,等到她上脚的时候绝没有不合脚之说。
等闲也从不曾在天光下暴露出来,捂了十来年的脚,晶晶莹莹,五只小脚趾透着极淡一层桃粉,此际扭捏地蜷缩起来,仿佛下一息便要躲回去。
“……等等,你不要看,我先把绸袜穿上。”念颐再大大咧咧,也没有说自己的脚赤条条给男人看的道理,按照现今的说法,一般来讲姑娘家的脚平白被外男瞧了去,她就是那个人的人了。
她羞起来收势不住,特别上脸,面红耳赤的,却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