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色一变,仔细地打量了这个陌生的男人,道:“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怪人慕容绝淡淡一笑,又将耳朵上的那根烟取了下来,塞到了嘴里,掏出打火机咔嚓几下就把烟给点燃了,然后慢慢地吐出一个眼圈。神色极为享受似的,他左眼下的那颗黑痔轻轻地随着眼皮而动,脖子之下的锁骨处偶尔能够借着路灯的光让人看到两道触目惊心的疤痕。
“我找他只是拿回一个东西而已,我知道你是他儿子的老婆,说吧,他在不在家?”
“他不在,请问先生你尊姓大名?”
“哼,至于我的名字你就不必知道了。本来我这次来西南,是想见一个姓钱的便杀一个姓钱的,可是老子以前又发过誓说绝不杀女人,这次就放过你吧。”说着,怪人慕容绝微微晃动了一下脑袋,脖子的骨节咔嚓作响,继续道:“既然钱文俊那小子不在家,那么我就下次再来。”话一说完,他依旧用打量的眼光看了看孟缺几眼,临走前,追问了一句:“那小子,为什么我总感觉你有些熟悉呢?我们有见过么?”
卧槽!他居然能觉得有熟悉感?强人不愧是强人,传说当人的实力到达一定的境界,光凭人的气就能认得出来,难道说慕容绝已经达到了以气认人的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