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养生‘与‘送死‘的一种社会保障。
如前所说,汉代的家庭结构一般为两代或三代。同一父家长的子孙,只要在五服之内,不论是同居共财或分居别财,都属同一家族的成员。在文献记载上,家族有时也称为宗族,但一般说来,宗族的范围比家族大,可以包括自高祖至玄孙的九族的成员,因此有的宗族人数可达数百家。《礼记·大传》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超出五服范围的同宗亲属,比起家族成员来,血缘关系已经疏远了。但是正如《白虎通义·宗族》所说:‘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只要是同宗族的成员,就有一层‘生相亲爱,死相哀痛‘的关系。
按照‘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 (《仪礼·丧服·子夏传》)的古老传统,家族成员之间有互通有无的义务。汉代兄弟之间因争家产而涉讼的事例虽不乏见,但这种事情通常都要受到舆论乃至官府的谴责。与此同时,家族成员互相让财的例子也不少。卜式‘有少弟,弟壮,式脱身出,独取畜羊百余,田宅财物尽与弟。‘十余年后,‘弟尽破其产,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