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二)(10/97)
记》记载,恤由死后,鲁哀公曾派孺悲向孔子学习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也就是说,《仪礼》的《士丧礼》在这时经过孔子的传授被正式记录下来了。皮锡瑞《三礼通论》、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据此认为,这是孔子作《仪礼》的明证,并进而推论其余十六篇也是孔子所作。他们还认为,《仪礼》文字风格与《论语》非常相似,其内容与孔子的礼学思想也完全一致,例如孔子很重视冠、昏、丧、祭、朝、聘、乡、射等八礼,而《仪礼》十七篇正是记述这八种礼仪的,这不能说是巧合。邵懿辰等断言,《仪礼》十七篇并不是经历了秦火而残存的篇数,而是孔子教授弟子的原典,十七篇的内容已经足以总揽礼的大纲。但是,也有学者怀疑《杂记》所记的真实性,清人崔述《丰镐考信录》就说:‘今《士丧礼》未必即孔子之所书。‘从周代金文以及《尚书》、《逸周书》、《国语》、《左传》、《毛诗》等文献看,周代已经出现了一些比较程式化的仪礼,贵族们经常举行各种典礼,如冠礼、觐礼、聘礼、飨礼、丧礼等,其仪节与《仪礼》所见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近人沈文倬先生认为,《礼记·杂记》所说的《士丧礼》,实际上包括《丧服》、《士丧礼》、《士虞礼》、《既夕礼》等四篇,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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