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礼》、《朝贡礼》、《烝尝礼》、《王居明堂礼》、《古大明堂礼》等篇名,王应麟认为就是三十九篇‘逸礼‘之属。元儒吴澄又将这些文字分类汇辑,附在《仪礼》各篇之后。但也有学者认为,三十九篇‘逸礼‘传授不明,又无师说,可能是子虚乌有之物。清人邵懿辰认为,后人所引及吴氏所辑,内容与十七篇所记不相类,文字也不古朴,很可能是后人的伪作,而不是当时通行的礼。
二、《仪礼》的作者与撰作年代
关于《仪礼》一书的作者及其年代,自古以来就存在分歧。古文经学家认为是周公所作,今文经学家认为是孔子所作。古代的学者大都踵此二说。如崔灵恩、陆德明、贾公彦、郑樵、朱熹、胡培翚等都持周公手作说,他们根据《礼记·明堂位》‘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的记载,认定周公所制的‘礼‘,就是《仪礼》及《周官》等书,是周公损益三代制度而写成的;他们还认为,《仪礼》词意简严,仪节详备,非周公不能作。而司马迁、班固等则认为《仪礼》是孔子所作,说孔子慨叹周室衰微,礼崩乐坏,因而追迹三代之礼而作此书。
以上两说,以孔子作《仪礼》说比较合理。据《礼记·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