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礼》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外交礼仪规范的文本,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外交礼仪规范的文本。它确立了一系列外交礼仪的原则,展现了我国古代发达的礼仪文化的一个侧面,下面略举数端。
互利互惠
出访途中往往要经由其它国家,在到达其边境时不得随意闯入,而应该向边防管理者提出借道的申请,先征得对方同意,这是对它国领土和主权的尊重。过往国国君一般应该准予通行,并提供方便,向过境人员馈赠牛、羊、豕等食物以及牲口用的草料等必须的物品,然后派人带路,直到走出国境为止。过境者在入境之前则要起誓,保证遵守过往国的法令,决那么在到达其边境时不扰民。类似规定提供了外交活动中彼此尊重、互利互惠的关系的、可供操作的范式。
外交礼遇
使团是国家的代表,在出访时理应受到东道国的特别关照。例如,使团入境后,国君要派人到边境迎接,接着要派大夫前往行郊劳之礼,慰问风尘仆仆的客人;下榻以后,主人要提供客人三天洗一次头,五天洗一次澡的条件;要提供驻在期间所需的各种食物;邀请他们参观宗庙、宫殿等地,即所谓‘观国之光‘;回国前要为之准备旅途所需的各种食物。类似的规定,《聘礼》中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