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了1000英镑的“工作经费”。
仅一周的时间,扶桑人通过驻外使领馆向欧美舆论界投入上万英镑,就连大洋王国的《世界日报》《布里斯班信使报》《墨尔本记事报》都收到了多少不一的感谢费,以求嘴下留情。
在如此强有力的“危机公关”下,扶桑成功争取到一些英国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公开为其辩护。
8月3日,剑桥大学教授韦斯特莱克在《泰晤士报》上刊文,为日本辩称“击沉高升号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8月6日,牛津大学教授胡兰德在《泰晤士报》刊登了同样论调的文章。他们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高升号是为大清军方提供服务,从事的是带敌对性的地面作战部队的运送,作为中立国公民的高升号船长,理应充分了解这是一种敌对行为,不可以获得英国国旗和船籍的保护。
不能因双方未宣战而禁止扶桑将高升号视为敌船。扶桑令高升号服从其命令配合检查,宣战的义务即告完成。而高升号不服从命令并擅自开火,完全是敌对行为,战争状态已经存在。
扶桑确认高升号的清军是开赴朝鲜应对扶桑军队的,对此敌对行为,将其击沉的确是军事上的需要。
因此,牛津大学教授胡兰德认为扶桑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