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家中祖父喜好书法,她从小就跟着耳濡目染。
虽不懂先生让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她还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后,握住了林歇拿笔的手。
先生则是换掉了桌上的纸。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纸,又看向先生。
先生说:“就写刚刚写过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着林歇的手开始写字,可从落笔的刹那开始,金姑娘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轻松了。
她也曾教过家中弟弟妹妹写字,因而知道这样握着别人的手写字是最憋屈的,因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着笔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让你感受明明笔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从心的感觉。
但是握着林歇的手就不会,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么做的念头,手上稍稍用点力,林歇的手就会十分听话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笔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惯用的,最后写出的,也是她的字迹。
等写完,金姑娘一脸怀疑地看着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挥散不去。
有种自己心随意动,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觉,可明明,她没怎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