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做土匪前就是杀猪为生,长年累月杀猪宰羊,那抹在围裙上的血污让他身上有一股煞气。而且他身材壮硕,皮厚肉多,两腮挂着肥肉,一看就像一个屠夫。
他半倚在马厩的木栏上,双手环在胸前,说:“你要让一个女人来?”
狼牙弯腰抱起一捆干草,放进空了一半的马槽里,然后伸手捋着爱马后颈上光亮的鬃毛,“没错。”
“为什么?”屠夫不满的皱眉:“她是个女人,什么都不会,只会出岔子。”
他不喜欢女人,因为女人看上去太柔弱了。
作为一个屠夫,他是敬畏生命的,尤其是当他用手拧断咕咕叫的鸡的脖颈,当菜刀剁开猪排骨骼之间的缝隙时,那种热血淋在手心上的温度让他感觉到一条生命的坚韧不拔,即使奄奄一息,即使还只剩一口气,他们胸腔里的那一颗心脏还会执着的跳动。而这个女人并没有让他产生这种感觉。她像一朵春天里才会开的小花骨朵,受不了冷风的半点摧残;像一只在地上爬来爬去的蚂蚁,被捏死了也不会叫唤一声。
“就因为她是个弱女子,所以不会有人想到火其实是她放的。”狼牙平静地解释着。
“这件事无论让我们中的谁做都会引起怀疑,难道你让猎户去?瞧瞧那家伙一脸胡茬,能信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