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没有换洗的衣服。经过衣帽间,随手扯了件应绍华的衬衫穿上,袖子盖过手心,长度刚过腿根。
应绍华正坐在书桌后,见爱月荡着两条雪白细腿出来,目光在她身上赏了遍,抬手迎她。
她坐进他怀里,他大手往她腰上一扣,道:“喜欢穿我的衣服?”
爱月指尖扫过他浅浅的胡渣,撒着娇:“喜欢穿自己男人的衣服,不可以么?”
“可以,我也喜欢。”
“那,你专门留几件出来给我当睡衣?”
他声线低了低:“你还需要睡衣?”
爱月看着他眼中的戏谑,自己也跟着带了妩媚:“你不是说,你也喜欢。”
他毫不犹豫:“不穿更喜欢。”
男人眼里,女人穿再好看的衣服,都没不穿好看。
这顿饭吃得甜蜜,你一口我一口,饭菜分外地香。
总归还是要谈正事的。爱月正做着开场白的准备,应绍华又来了个电话,徐溯打来的,趁他接电话,爱月坐到沙发上,佯装无聊地剪脚指甲。
只是些琐碎的事情,电话短暂便挂。应绍华走过来坐下,直接握过她脚丫,拿走了她手中的指甲剪,为她剪指甲。
爱月看着他,稍有一怔。这样傲然凌冽的男人,做起这么细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