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紧,千丝万缕便都收进一根小小的簪子里。她向来是一个不苟的女人,衣领扣子要扣的整齐,头发也要梳的整齐,一双脚迈出去,背脊就打着挺起来,绝不低下去。即便是病了,眼皮也要淡淡染上指腹间的红色,唇珠也抹上去,扭回脸来望他时,他便只记得她冷冷地笑道:“我还是送您去吧,日子指不定已经倒着数起来了呢。”她说的是一番真理,她活过去的日子总归是比他长些的,总可以比他预见往后的种种,她如何乘上另一艘轮渡去上海,如何去见周成去,他却是永远不会知情的。只是那么一日他拨通电话吩咐人送药去,却在电话里头惊醒过来,原是听见她离开天津的消息了。他几乎以为他即便立即乘上船回去,或者游过一大片海面,也再见不到她了。她终于当了一位太太去,正如她常常说的:“我是要结婚去的。”他如果不与她结成婚姻,那么她便可以和世上任何一个男人结成婚姻。即便不是一段配上她的上等的婚姻。于是他永不结婚的心曾如潮起潮伏的海面开始晃动不停,直响彻过一阵,惊慌过一阵,却要立刻再去打探她的消息——他又几乎以为她已和周成结了婚。他仍记着那日的糊涂,他糊涂地发了疯,搭上了往上海的轮渡,却在海面上又停下来,不知为什么又坐回天津去了。或者因忽地想起周成的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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