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长子西征”不算在内的话。列班扫马和麻古思分别死于1294年和1317年。炮舰沉处商帆过中国古代的汉、唐等大一统王朝,总是以为自己居天下之中,而把周边的毗邻国家、少数民族政权看做是在文明程度上低自己一等的番夷“下国”。中央王朝对其邻邦的外事关系,就这样被纳入以夷夏之别为原则而确立的朝贡体系中。周边政权需要定期向中央王朝“纳贡”,每逢婚丧节庆,应遣使报聘;中央王朝则应在使节归国时,向来朝贡的国家颁赏“回赐”,“回赐”的价值经常会超过该国所贡方物。除来自西北和西南的军用马以及少数稀有药材,对中央王朝来说,朝贡与回赐主要是维持宗主和藩属间政治关系的必要的符号或象征,所以虽然赔钱也义无返顾。而对周边国家来说,向中央王朝朝贡其实是做生意的一种特殊形式,我们可以称之“朝贡—回赐”贸易。利用这种特殊贸易形式来做生意的,不仅有周边国家的王室或政府,还有民间私商。汉文史料中记载不断的外国人贡使臣,其实就有很多是冒牌来骗取“回赐”的私商。
上述情形在宋朝有所变化。一方面,东西贸易市场的发展刺激起人们以“朝贡”换取“回赐”的胃口。各国通贡使团的来华频率迅速增加,使团规模越来越大,留居中国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