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越来越长。积贫积弱的北宋政府实在不堪负担,所以非但不敢像汉、唐那样四出“招谕”列国来朝,改而奉行“来则不拒,去则不追”的国策,而且到后来甚至还下令把外国使团截留在广州等海港城市,不让他们进京,命人选取部分贡品,酌给回赐后,就地打发他们回国。另一方面,对进行海路贸易的商舶征收的出入口税,在唐后期和五代十国时的东南沿海国家已逐渐成为一宗可观的收入,入宋后更是国家岁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宋政府在尽可能抑制“朝贡—回赐”这桩赔钱买卖的同时,积极招徕番舶到中国做生意。
在元代,对从事海外贸易的国内外商人抽取关税,“哏是国家大得济的勾当有”(意即“是关系到国家大宗经济收入的紧要事情”),所以对外贸易是受到政府保护的。传统的朝贡观念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元朝皇室把“日出日没之地”尽看做长生天对黄金家族的赐与。不论是被征服的或者是和平归顺的国家,都要入朝、入质,要出军、出饷、出役夫来配合他们的军事行动,还要根据黄金家族的索求提供各种文物珍异。因此元政府责令外国朝贡,实际上还带有对它们进行经济掠夺的企图和性质。忽必烈一朝,是元政府采用大规模用兵的手段,逼迫它的亚洲邻国称臣纳贡的时期。这些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