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户以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以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以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有达鲁花赤、尹、丞、簿、尉各一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下县秩从七品。
    此外,在远离行省中心的地区,又置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统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只为元帅府”。宣慰司置使、同知、副使、经历、都事等。“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等差”。
    蒙古统治者最重军事,元朝的军制却最为混乱。时人记载:“本朝最偏重者无若军政,最纷乱者无若军政,”“大无纲纪,细无纪目……分隶频碎,源委隔绝,棼丝沸羹,互相争夺。内立枢府兵部,无簿籍之可寻;外设行省、统军万户府,无一定之行伍。”至于军队的数目,元朝官员中了解者也为数极少。当时,“天下军马总数目,皇帝知道,院官(指枢密院官)里头为头的蒙古官人知道;外处行省里头军马数目,为头的蒙古省官每知道”。“更这边关机密,不合交多人每知道”。早期,大蒙古国的军队除大汗的怯薛外,有诸王、驸马、功臣、千户的属民所组成的军队。凡有征伐,依大汗的征调出兵。如拔都西征、旭烈兀西征、忽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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