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真正逼反张敖的,不是汉高祖七年,刘邦在赵国时的“踞坐”与“詈骂”,而是第二年他再次经过赵国时,宠幸(强.暴?)了张敖的妃子赵姬。
所以,刺杀才会发生在汉高祖八年,而非汉高祖七年。而,张敖屈辱得“啮其指出血”的原因,是皇帝在自己的王宫里污辱了他的妃子。
此处,太史公虽用了“献”字。但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就能明白,这里所谓的“献”绝不是臣子取悦君王而准备好了美人献到御前邀宠的那种。
而是刘邦为折辱张敖,所以“宠幸”了赵姬,并以此成功地激怒了他(真正是可忍熟不可忍?!)
依据有二:
1、刘邦“幸”了赵姬之后,并未带走她,而是依然留在了赵王宫(说明不是真的看了上她,只为羞辱张敖罢了)
2、赵姬在生下儿子“刘长”之后,不久就自尽了(如果是被张敖献到御前邀宠的美人,这个时候应该正是“母凭子贵”,怎么会反而自绝性命?)
于是,张敖蒙此奇耻大辱,忍无可忍,愤而起兵。
而汉高祖刘邦,做为一国之君,莫论他行的是怎样的帝王制衡之术,但以淫辱女婿的妃子来达到目的,都实在太过不堪了些。如此,又置女儿鲁元公主于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