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大明天启 > 第一百二十二章 《妇女儿童保护法》
而且在现在的大明,你没有土地可以移民,你没有钱投入生产可以贷款,你没有生产技术,可以在各种修路,开荒,开矿,造纸,纺织,搬运码头,捕鱼船上卖力气,也就是说,只要你不是太懒,那么你完全可以凭借着劳动使得自己及家人过上虽然不是太富裕,但绝对能吃饱穿暧的日子。
    法律的第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宗族杀死子女的行为视同为杀人,凶手都将会被判处绞刑,帮凶流放三千里。
    法律的第四条规定,任何虐待妇女儿童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任何未成年女子十六周岁以下均不准缠足,否则其父母会被流放三千里,已经缠足的未成年女子必须放足,成年女子则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放足。
    法律的第五条规定,任何工场均不得招收低于十四岁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招收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时,其报酬必须与成年人相同。
    法律还规定,在家庭或者宗族中出现虐待导致受伤甚至致残的,不需首告,就要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流放三千里。
    而妇女的财产权也有明确规定,女子的婚前财产,可以按其意愿给予后代,夫家和宗族不得掠夺。女子和离后离婚,其婚前财产必须还与女方。而家中的妾被赶离出家门时,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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