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艺人签下卖身契一样不公平的长约,而艺人也可以在自己有能力有地位的时候抛弃公司撕毁合约。毕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嘛!
当初和梦想音乐公司的合同是那样,而到了倾城文化公司,情形却完全不一样了。由于倾城文化将艺人们视为自己的合作者而不是自己的劳工,所以他们制定合同的思路方向是“合作”而不是“捆绑”。
明明倾城文化公司的盘子要大得多,提供的条件也要好的多,但他们在合约上反而要宽松很多。即使李希幸现在还是个没什么地位的新人,公司给她的合同也没有比那些已成名的艺人差太多——毕竟她以后的发展肯定会越来越好的嘛!
说实在的,明星们赚那么多钱,花也花不完,有时候还真不在乎多那五个点十个点的分成。只要公司待得舒服,团队合作得愉快,就懒得为了一点利益折腾来折腾去了。你跟我签四年约,合作得好,下一个、下下一个四年我还跟你签。在我式微时你对我宽厚,在我强盛时又岂有不知恩图报的道理呢?可就算你跟我签十年,却不尊重我,那我一分钱都不想帮你挣,什么时候有机会走我立刻拍拍屁股就走了!这也是运营选秀选手的经纪公司为什么总是留不住人的原因。
“那你什么时候会跟梦想音乐谈解约?”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