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张薄薄的宣纸,看起来再也普通不过,但于她而言,却犹如千斤之重。
那是以欧阳默的口吻写下的一纸认罪书,上面清清楚楚地交代了他于多年前是如何为了自保而陷害她的阿爹苏父的。
当年,许城发生了一桩命案,有人在一条河的岸边发现了一具被水浪推送到河岸的尸体,当时他还是许城的县官,而县衙的仵作便是苏父,他们在年轻时两人志同道合,曾携手一同破获了许多案子,已经算得上至交好友了。那一次,他们接到报案后,苏父经仔细验尸后认定那女子是被人掐死后才被丢进河水中的,而他也认可了他的推论,并打算以他呈上来的仵作文书为基础开始追查此案。
那时他为官不久,也甚为清廉,虽然他一直都以为自己心存高志故而才两袖清风,但直到有人带着他做县官一生都赚不了那么多的重金来求见他时,他很快便动了心。
行贿的人让他将那件案子的结果改成那个女死者乃是因失足落水之故,他虽然明知其中必有猫腻,却还是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收了钱并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人消灾。
县衙中其他知情的寥寥几人都很快被他以金钱收买了,可唯有苏父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甚至还因此与他反目成仇,并且最后还闹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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