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方,藏得很深,流浪狗咬走了被害人的部分舌头,但这戳狗毛留了下来。”萧遇安说:“另一方面,风水巷是流浪狗的天堂,它们不仅在那里觅食,还在那里过冬。凶手将尸体扔在风水巷的垃圾桶,不会想不到尸体会被野狗啃食。有种可能是,他要的就是孟珊的尸体被啃食。这两点综合起来——将狗毛藏在孟珊的舌头下,用孟珊的尸体喂流浪狗,这是一种报复,外加嘲讽。”
“——你不是爱吃狗肉吗?我让你吃!”明恕理解到了萧遇安的意思,设想凶手的口吻道:“但你现在已经没办法再吃了!看看,是你被它们吃!”
“凶手也许是个极端的动物保护者,尤其热爱狗,孟珊则是个狗肉爱好者。”萧遇安说着一顿,“但这只是一种推论,没有证据支撑。”
明恕又想起孟珊下唇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凶手将孟珊丢在风水巷的原因,我们的想法都差不多——他是故意让流浪狗去啃咬孟珊。但啃咬的原因又是什么?哥,刚才你提出的是,凶手爱狗,让狗亲自去报复孟珊,但我之前想的是,他想遮掩他在孟珊下唇割出来的伤口。”
萧遇安说:“照你的思路,孟珊的嘴唇就是凶手的目的。嘴唇代表语言能力,凶手杀害孟珊,也许是象征‘祸从口出’,这就跟一些凶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