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 第574章 驳斥
同的具体“书面”形式是怎样的,根据以往帝都法院的判例,劳动合同可以是常规的劳动局制定的版本,也可以是双方自己起草的文本,更有甚至利用表格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或者用劳务合同、合作合同之名行劳动合同之实,法院也会认定双方签署了劳动合同。可见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质。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作了规定,并未将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
    从立法的本意和司法实践来看,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实质上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合作协议》在内容上已具备书面劳动合同的部分必备条款:比如原告与被告都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适格主体,约定有明确的工作岗位及职责内容、工资等劳动报酬内容,且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和盖章,形式相对完备。
    虽然该《合作协议》不完全具备劳动合同的所有必备条款, 但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影响《合作协议》中条款的效力。
    综上,原告认为, 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可以起到与书面劳动合同一样的固定双方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作用, 足以认定《合作协议》具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性质。
    完毕!”王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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