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的都不少。
不可否认,相对于车轮**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的社会大环境,省里面这么做的积极意义还是值得肯定的,而且相对于其它地区的类似办法规定更细一些配备专车界定了厅级,而且明确了“现职主要领导干部”的厅级,这样就把所有“相当于”厅级的“括号待遇”排除在外。
人群界定清楚了,一些事情在处理上就会少一些麻烦。
不过林萧也意识到,真正要达到遏制车轮**的目的,仅靠这些规定,恐怕还是不够。
换一句话说,没有更进一步的细则,这个通知的初衷未必一定能够实现。
政府部门相对还好一些,在国企里面,就比较混乱了,一些配车、用车上的问题与**,可以说是严重得多。
有关专车配备的规定,由于级别限定、车辆档次等比较刚性,执行起来相对容易,而弹性大、把握有难度的,还是集中在“统一派车”和下属单位“自主配车”这两大部分。
“统一派车”之难,在于一些用车的领导一方面办公事时顺便办私事,公私很难真正分得清;二是司机碍于领导之威,不得不睁一眼闭一眼,而且也有“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的考虑。
这样,领导与司机别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