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薇?”雨晴忍不住说道。
“是的,跟你同姓。”
“嗯。”
“我跟她相识在是三年前,2003年的11月25日。11月25日,也是我跟你初次见面的日子。真的好巧,好像冥冥之中,一切都安排好似的。”
雨晴稍微把头低下,轻声说:“你还记得呀?”
她的意思是“你还记得你跟晓薇相识的日子”,还是“你还记得你跟我初次见面的日子”?不管了,当是后者吧。
“当然记得呀,才十多天前的事嘛,我又不是失忆。对啦,那天在万佳的餐厅里,你捡到我丢的钱,干嘛要还给我呢?”
我本以为雨晴的答案是什么“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或“花捡回来的钱,不会感到快乐”之类的,没想到,她的回答却很有意思。
她想了一想,说:“如果没把钱还你,就不会跟你认识了。”
我呆了一下,还在想她的话,她又说:“能认识你,比捡到一千张一百元、一万张一百元,还要好。”
她的话语是那么的真挚,让我在一刹那间,内心感到无比温暖。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我们就这样在温馨的气氛中沉默了几十秒。终于,雨晴轻声打开了话题:“后来你跟何晓薇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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