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粗略地告诉了雨晴。虽然我说得很随意,很多细节都没有提到,但至少已把我跟晓薇相识、相恋、分手的整个过程说清楚地说了出来。记得以前有人跟我说过,不能对现在的女朋友说自己跟以前的女朋友一起发生的事,因为女孩子总是小气的,尽管口上不说,但心里会嫉妒,会不舒服。
那么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全部告诉雨晴,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告诉雨晴,应该没关系吧,一来她现在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现在不是?难道以后会是?);二来我总觉得她不是那种小气的、心胸狭窄的女孩子。然而虽然这样想,但把整个故事说完以后,我却有点后悔了。不知雨晴在听我说我跟晓薇的故事时,心里是怎样的感觉?
既然有点后悔,那就做点什么来补偿吧。
于是我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望向雨晴,说:“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我对晓薇,不爱也不恨。这枚戒指,再也没有意义了。”我说着,把拿着戒指的手伸出窗外,准备把戒指扔下去。
我要让雨晴确信,我真的把对晓薇的感情完完全全地放下了。从今以后,对何晓薇,我不会再心软!不会再犹豫不决!
我为什么要向雨晴证明我不再想念晓薇?雨晴又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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