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收益刚才他都已经提到,分别是两税留使部分、营田所得和军府经商收益,另外河中还额外有两池盐场的利益,当然少不了。
德宗以后,藩镇的基本财政收入就是两税收入。当时,两税收入之中,归方镇支配的只是留使部分。它在整个收入中占多大比重,因各地物产、户口、军队多寡等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地方留占的两税大约占三分之二左右。建中时“每岁天下共敛三千余万贯,其二千五十余万贯以供外费,九百五十余万贯供京师。”这只是钱额,另外还有米麦外费一千四百万斛,京师二百万斛。按照元和时“国计簿’的数宇,全国总额是三千五百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二十八贯石,各种榷税收入皆在其内。文宗时王彦威作《供军图》说全国收入三千五百余万,恐怕就是根据“国计簿”。王彦威分析兵费在全国财政中的比重说:
起至德,乾元之际,迄于永贞、元和之初,天下有观察者十,节度二十有九,防御者四,经略者三。椅角之师,犬牙相制,大都通邑,无不有兵,都计中外兵额约九十九万,通计三户资一兵。今夭下租赋,一岁所入,总不过兰千五百余万,而上供之数三之一焉;三分之中,二给衣赐,自留州留使兵士衣赐之外,其余四十万众,仰给度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