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曾飘摇。
白杨起身,和周自恒说一句:“老大,水壶给我,我去打水。”
他的水壶是满的,而恰好,周自恒的水壶也是满的。
周自恒抬起头,把笔放了下来,正好对上白杨还未来得及掩饰的失落和尴尬。
为什么要去打水呢?
因为白杨会挑孟芃芃边上的过道走,来回,能路过孟芃芃两次。
就为了这短促的,衣角相互擦过的,两次……
极幼稚,又极可爱;极傻气,又极固执。
周自恒窥破白杨小心思已久。
他直直地望著不安的白杨。比起上一个五月,白杨瘦了一些,但也只是一些,比起常人来说,他依旧很胖,眼下挂著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胖乎乎好似一只可爱熊猫,头低著,手绞著,不敢再做言语。
周自恒没有挑破白杨的心事,他只是打开水瓶瓶盖,一口气,将一壶满满的水喝得干干净净。
他手指很修长,象牙白色,握著水瓶,阳光下近乎透明,血液在底下晕开。
白杨下意识地看向自己的手,肥肉堆成圈,五指没有缝隙一般。他把手缩到了身后。
周自恒并不渴,一瓶水喝完,肚子有些饱胀,但他没有显露出烦躁,只是把空荡的水瓶再递给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