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东唐再续 > 第195节
舶务、红亭税务等。除了各务外,还有合同茶场、城南炭场、抽解竹木场、糠场等。这是国家市场观念及实践都已经转向追求税利最大化的表现。
    第二层次,即各府州县所设置的商税务。前面提到宋代“凡州县皆置务,关镇或有焉。大则专置官监临(景德二年诏:“诸路商税年额及三万贯以上,审官院选亲民官临莅);小则令佐兼领;诸州仍令都监监押同掌之”是最基本的情况。并且根据各地的地方特色,税务的名称可以有“商税务”、“税务”、“茶务”“酒务”等不同称谓,并且可以同时设置数务。
    两宋时期,在福建路治所福州州城先后设有都税务、临河务、楼店务、修造场、抽木场、窑务、船场、灰场、炭场等。在这些庞杂的务中,有的并不是税收机构,如窑务,就是利用流役人员的劳力为官府烧制产品的,属于临时设置。但在以税收为目标的场务中如“州城都务、临河务,号里、外税务二务”等,在当时当地的市场发展中就发挥着重要作用。州城之“都税务”曾经曰“茶盐商税务”,“国初,茶盐有榷官,自设市于此收税,官通领之。熙宁三年,罢科卖茶,故至今只称‘盐商税务’。虽产浮盐,久不给,其名不废也”。而“临河务”又曾经是“古南锁港”,有“凡百货舟载此入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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