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州县是否应当设置“税务”始终存在争议。到北宋仁宗时期,各地方官员为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盲目扩展税源,产生诸多弊端,增加了百姓负担,一些官员纷纷上奏批评税务“刻虐日甚”,使得“商旅为之不行”,而朝廷也开始频频下诏欲遏制不良态势:天圣五年(公元1027)五月,因“河北诸州、军酒税务自有监临官,而转运使复差官比校岁课,务以侵民”有诏罢之。天圣七年(公元1029),“诏天下税务毋得渎傒商人物帛”。康定元年“诏天下商税务今年所增税物名件尽除之”。皇祐三年(1051)“诏绿汴河商税务无得苛留公私舟船”,诸如此类。
哲宗元祐七年(公元1092)苏轼又言“臣至淮南体访得诸处税务,自数年来刻虐日甚,商旅为之不行。其间课利虽已不亏,或已有增剩,而官吏刻虐不为少衰。详究厥由,不独以财用窘急,转运司督迫所致,盖绿有上件给钱充赏条贯故人人务为刻虐以希岁终之赏。显是借关市之法以蓄聚私家囊案”等等。
仁宗以后,地方随意增加税收的情况愈演愈烈,而类似的争议也延续到南宋,绍兴十年(公元1141)时,高宗对臣下曰:“比闻州县多创添税务,因此商旅不行,所有货少,为公私之害”,并令相关官员查实,最后